作者:西丰县 点击次数:270 发布时间:2018-10-3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关于印发西丰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
核实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规范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扎实有序地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明确补贴机具核实验收工作内容,现制定《西丰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实验收工作方案》,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核实验收工作程序
1、补贴机具核实工作包括以下程序:核实申请的受理、信息公示、现场核实、签字确认、汇总存档等。
2、核实工作小组公布核实的地点、时间及流程、纪律要求。
二、核实验收申请管理
1、购机者在购机具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乡镇提出机具核实与补贴资金申请。
2、核实验收工作小组接到核实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组织信息公示,同时开展机具核实。
申请材料包括:《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有效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购机者身份证原件、购机补贴对象的一卡通账户等。
三、核实验收人员
乡镇级核实验收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县级核实验收由县农机局补贴办工作人员组成(核实验收组人员至少由2人以上组成)。
四、核实验收内容
1、核对购机者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一卡通或帐号。
2、核对机具信息:机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出厂编号、发动机编号、机具铭牌等产品信息是否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上信息一致。
3、 核对发票信息:是否与购机者、机具信息一致。
五、核实验收方式及比例
核实验收方式:采取集中核实、上门核实两种方式。
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的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间后,可由购机者申请,各乡(镇)核实验收小组安排人员到现场核实,之后县局核实验收小组再次进行核实。
核实验收比例:
1、乡、镇级采取对本地区所购置机具数量的100%进行全部核实验收。
2、县农机局采取抽查方式对全县范围内所购置机具数量的30%进行核实验收。
3、县财政局采取抽查方式对所购置机具数量的10%进行核实验收。
4、市农机局采取抽查方式对所购置机具数量的10%进行核实验收。
六、责任义务
1、对办理补贴工作人员“吃拿卡要”、无故推诿不予办理机具核实或因工作失误,造成购机者不能申请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
2、购机者利用伪造身份证骗取、套取补贴资金,倒卖机具等行为,发现后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回补贴资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发现经销企业利用借用身份证骗取、差额收款、套牌骗取补贴资金的,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加以制止,协调公安经侦部门介入调查,并追究经销企业的刑事责任。
4、核实工作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实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