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通知

关于印发2017年西丰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

作者:西丰县 点击次数:167 发布时间:2018-10-3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关于做好西丰县2017年农机

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实施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辽宁省农委、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15年-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15〕58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农机购置补贴审批下放到乡镇,并进驻乡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从2017年开始,农民购买补贴机具手续的申请、审核、审批、核实、补贴款的兑付全部由乡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相关窗口办理,使购机农民不出乡镇,就近、就地完成购机补贴事宜。结合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原则

1、突出重点。以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所需机具为重点。对玉米、水稻机械化作业关键环节、深松整地、保护性耕作等支持绿色发展的节能环保机具作为补贴重点。

2、总量控制。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全部一次性下达各县(市)区,资金总量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二、补贴范围

今年我县的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按照《辽宁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17年调整)》(见附件)执行。

三、补贴标准

补贴资金继续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四、补贴时限

全面启用2017版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2017年3月1日(含)以后购置的补贴产品(以购机发票为准)通过2017版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相关手续,系统关闭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

五、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几个重要环节:

1、明确权责义务

    农机购置补贴下放到乡镇后,县农机局作为人民政府主管此项工作的具体部门,主要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业务指导和培训,制定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方案和相关文件规定;对补贴对象购机的真实性进行抽查核实;协助财政部门做好补贴资金兑付:受理各方举报和投诉,并依法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查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则成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承办单位为各乡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农机窗口,具体负责本乡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办理购机补贴手续,对补贴对象购机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整理和保管农机购置补贴档案。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时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和政策咨询。

    2、规范工作程序  

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操作方式。本着便民高效、保证质量的原则,按照省方案要求全面实施先购机、后申请补贴。提倡实行定时定点、带机申请、牌证办理、核实登记的“一站式”服务,在各乡(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补贴手续。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自主购机。补贴对象到符合条件的供货单位(补贴产品生产企业或其指定的经销商,下同)自主购买补贴产品。供货单位向购机者明示补贴资格、开具全额销售发票,发票上注明补贴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等信息。

2)申请补贴。购机者向所在乡(镇)的补贴受理部门(乡(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申请补贴资金。提交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组织机构代码证)、发票、购机者卡(账)号等相关材料(需办理牌证照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要按规定在县农机监理所办理牌证照并提供相关证明;办理拖拉机驾驶证和收割机驾驶证要提供办证发票)。购机者原则上要在购买机具后25天内(以购机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办理补贴申请,并由乡镇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录入工作。

3)受理申请和核实机具。各乡(镇)补贴受理部门要安排2名专职人员负责对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和材料等进行审核,留存相关材料。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各乡镇要按照补贴机具核实规范开展机具核实。对补贴额较高、供需矛盾突出的机具(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及需按照验收的农机)和享受补贴额度较大的补贴对象要组织进行重点核实,核实工作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实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并按月将已核实的购机信息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上公示,同时,将购机者姓名、购买机具、购机总额、补贴金额及举报电话在村级公示7天。

4)补贴兑付。各乡(镇)农机受理部门将所审核的购机户信息进行汇总,进行申请结算。并将信息按要求报到各乡(镇)财政所和县农机局。县农机局分批次将补贴资金结算审核相关材料和公示结果提交县财政局,县财政部门经审核后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账号将补贴资金兑付给购机者并通报县农机局。补贴启动实施后,县农机局每季度提交一次相关资料,财政局每季度兑付一次资金。县农机局要及时完成有关信息录入确认和统计上报工作,同时向社会公布补贴资金使用进度。

3、完善配套措施

各乡(镇)要在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设置独立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窗口,彻底将其从农业综合服务窗口独立出来。要选派2-3名经过培训的专职工作人员充实到该窗口,并配备电脑,打印机、扫描仪、读卡器、照相机等必要设备。要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保证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的要求,配套一定的工作经费,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成立西丰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后,要层层落实责任制。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大绩效管理工作力度。加快资金结算进度,按时完成补贴资金兑付工作。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长:于    副县长

副组长:王海斌  县农机局局长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晓东  县财政局局长

 员:苏德才  县农机局副局长

         梁兴哲  县财政局副局长

         蒋宏伟  县财政局农财股股长

             县农机监理所所长

   县农机局补贴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机局,办公室主任由苏德才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日常工作、监督检查、机具核实、投诉处理、绩效考核及警示教育等重大事宜。

2、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严格执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进一步简政放权,便民利民,全面推进通过乡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操作,鼓励在购机集中地受理申请、核实登记“一站式”服务。要加强机具核实,对补贴额较高的机具和享受补贴额度较大的购机户要重点核实。要强化对基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基层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强化宣传,接受监督。县、乡镇两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通过多种媒体,积极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补贴范围、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信息。

4、强化购机核实,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各乡镇要对本区域享受补贴的机具进行全部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购机人和核实人双方签字确认”,实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农机局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前,对全县享受补贴机具数量的30%进行抽查验收,核实结果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相衔接。

5、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县农机局、县财政局要全面履行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责任,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违规现象和问题要严肃查处,并主动向社会公布。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西丰县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017年调整)(9大类23个小类47个品目)

 

 

西丰县农机局                西丰县财政局

 

2017年5月10日

附件 

西丰县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 

种类范围(2017年调整) 

9大类23个小类47个品目) 

机具大类 

机具小类 

品    目 

耕整地机械 

耕地机械 

旋耕机 

深松机 

翻转犁 

耕整机(水田、旱田) 

联合整地机 

田园管理机 

微耕机 

整地机械 

灭茬机 

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 

起垄机 

圆盘耙 

驱动耙 

种植施肥机械 

播种机械 

穴播机 

免耕播种机 

根茎类种子播种机 

栽植机械 

水稻插秧机 

育苗机械设备 

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田间管理机械 

植保机械 

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 

中耕机械 

中耕机 

机具大类 

机具小类 

品    目 

收获机械 

谷物收获机械 

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玉米收获机械 

自走式玉米收获机(含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具有脱粒功能) 

背负式玉米收获机 

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青饲料收获机 

捡拾压捆机 

压捆机 

搂草机 



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秸秆粉碎还田机 





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薯类收获机 

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花生收获机 

收获后处理机械 

干燥机械 

粮食烘干机 

剥壳(去皮)机械 

花生脱壳机 

清选机械 

粮食清选机 

仓储机械 

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脱粒机械 

玉米脱粒机 

动力机械 

拖拉机 

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 

手扶拖拉机 

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畜牧饲养机械 

孵化机 

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揉丝机 

饲料混合机 

颗粒饲料压制机 

青贮切碎机 

压块机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果蔬加工机械 

水果分级机 

其它机械 

废弃物处理设备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抄报:市农机局、市财政局

西丰县农机局办公室             2017年5月10日印发